山西:省高院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
10月2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西省工商联在太原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探讨如何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推动相关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会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陈旭忠出席并讲话。
冯军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两个毫不动摇”的要求,在共创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法治环境和共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上取得更大进展。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平等保护,积极回应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通过诉调对接等机制,持续提升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多元化解能力。
陈旭忠表示,此次会商是促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要充分发挥法院和工商联的优势,共同营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双方将深入民营企业、商会,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听取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代表的意见建议,携手解决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共性问题。
会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虎荣通报了全省法院与工商联诉调对接工作进展情况,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剑英介绍了省工商联在促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化解及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与会人员还就相关会商事项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山西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卫明喜,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商会负责同志,省高院、省工商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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